強化經費核銷園地
強化經費核銷園地
序號 | 標題 |
一 | 法令宣導 |
1 | 會計法第79條明定,有關各類主管或主辦人員之事務者,應由該事務之主管或主辦人員會同簽名或蓋章;例如:員工待遇方面需依「各機關員工待遇給與相關事項預算執行之權責分工表」辦理,各項經費(含工程)支付合法及正確性,由各職司單位負責。 |
2 | 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三點之規定,各機關員工申請支付款項,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,不實者應負相關責任。 |
序號 | 標題 | 檔案 |
二 | 經費結報問答集及錯誤態樣分享 | |
1 | 經費結報問答集(2023年6月) | |
2 | 錯誤態樣-1(2022年2月9日資料) |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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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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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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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| 核銷案例宣導 | |
1 | 某公所辦理小額採購相關工程,相關人員涉犯偽造文書罪責及行政違失案例。 |